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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水大戶強制用再生水!7月起新工業區、舊廠擴廠日用水量逾2萬噸適用

文章網址: 用水大戶強制用再生水!7月起新工業區、舊廠擴廠日用水量逾2萬噸適用 | 聯合新聞網


為強化抗旱韌性,《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》已修正擴大再生水使用範圍;經濟部水利署預告子法,明定每日計畫用水量達2萬噸以上開發單位,其工業用水須使用至少50%系統再生水,預計最快7月公告實施,預計新開工業區舊廠區擴建之業者受影響

氣候變遷導致缺水風險增加,去(2022)年修正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,擴大再生水使用範圍,由原本限於水源短缺地區,擴大到一定規模以上的開發行為,須使用一定比率系統再生水,經濟部因此配合修正相關子法。

水利署副署長王藝峰表示,一直以來,水利署審查廠商用水計畫書時,會要求水資源短缺時,廠商要用再生水,但此並非強制規定,而且水資源沒有短缺也不得強制廠商使用再生水。其次,很多新設工業區開發,如科學園區新設園區都是因應環評要求才使用再生水,這是業者的環評承諾。上述兩種方式要求廠商使用再生水,都不是法源依據。

水利署這次修正子法,開發單位計劃用水量達每日2萬立方公尺(噸)以上者,屬於工業用水部分應使用至少50%系統再生水,適用範圍包含新設廠與擴廠案,修正子法已送到經濟部,即將進入60天預告期,預計最快7月公告實施

王藝峰解釋,主要是新工業區開發單位會受到影響;而有些既定工廠和個別廠商,若擴建也會受到響。舉例來說,某公司舊廠每日用水量已達1.8萬噸,新擴建廠房新增用水量4,000噸,合計每日2.2萬噸,針對新增導致超過2萬噸部分,就會要求該業者須用1,000噸再生水,舊廠用水不會受影響。

他表示,一旦適用上述規定的業者或開發單位,可以使用公共再生水系統、或者自建再生水廠,或者水利署輔導業者換水,或者使用海淡水或雨水儲留方式因應。上述公共再生水系統是指內政部現已核定興建11座再生水廠,未來還會再增加。

王藝峰表示,經過二年前百年大旱經驗,廠商對於使用再生水已經很有意識,除了提升公司ESG形象外,更重要的是,再生水雖較自來水貴,但可保枯水期不會缺水,產線不致停產,叫水車也不保證就買得到;而且,使用再生水部分,也不必繳耗水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