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廢棄物清理法翻修 三方向
環保署昨(31)日表示,《廢棄物清理法》即將展開立法以來最大規模修法,初步有三大重點方向,包括提高罰則、徵收「資源循環推動費」、明確廢棄物定義及分類。據悉,對水泥業、鋼鐵業等影響較大。廢棄物管理處長賴瑩瑩表示,預計6、7月預告草案,下半年會逐步與產業、民間團體展開溝通。
中鋼董事長翁朝棟表示,中鋼目前約92.5%廢棄物由廠內回收利用,支持及落實執行循環經濟及區域能資源整合工作,將依法令規定辦理。水泥業者回應,水泥業從上游石灰石原料到下游水泥製品,生產流程可做到循環再利用;「廢棄物清理法」修法增收資源循環費,以補貼廢棄物處理的業者,水泥業者是受惠廠商。
廢清法1974年立法以來,數次修正多是針對部分條文調整,這是立法以來首度經過盤點、整理,展開最大規模修正,預計77條文有半數以上翻修。
環保署昨天釋出初步修法方向,首先是提高罰則。賴瑩瑩表示,現行廢清法規定,若任意棄置有害事業廢棄物,或未依規定清除、再利用廢棄物,導致汙染環境等情形,可處以刑罰,最高可處一年以上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可併科1,500萬元以下罰金。
未來擬將最高刑期提高到七年,若廢棄物棄置在農地或環境敏感地區,罰金提高至2,000萬元;針對雇主也新增條文,罰金提高至十倍。除刑罰外,也提高行政罰鍰,從最高1,000萬提高至1,500萬元。
其次是新增資源循環推動費。賴瑩瑩表示,擬訂定收費公式,直接向廢棄物產生源(如產生汙泥、爐渣的業者)收費,向下補貼給再利用機構或最終使用者,透過補貼提升再生粒料競爭力。
最後是明確廢棄物定義及分類,賴瑩瑩表示,一般事業廢棄物項目中預計將納入商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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